快要選舉了,LINE流傳「明天起到1/11不要傳任何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訊息圖片等,避免觸法」、「都不能再傳,要罰五十萬」,訊息描述因為「反滲透法」通過,任何選舉文宣也請大家都不要再傳。事實上訊息有些描述是錯誤的,重點是投票前10日起,不能發布、評論、引述「民調」資料,另外這是執行已久的選罷法規範,跟反滲透法並沒有關係,以下整理相關規範重點來提醒大家。

原始謠傳版本:
訊息說明:
簡單整理重點:
1. 民調資料不能再傳了。
2. 選舉文宣只要不涉及民調,是沒有問題的。
3. 投票日當天不能助選、拉票(包括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
4. 這主要是選罷法,實際上跟「反滲透法」沒有關係。
關於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對於第3、第4條的重點條文,是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捐贈政治獻金,供公投案的相關活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行為,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罰1000萬元以下罰金。

條文圖片整理:公視新聞網
中選會規範解釋: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 中選會宣布109年1月1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
資料來源:公視新聞 - 「反滲透法」立院三讀 民進黨人數優勢闖關

傳民調罰五十萬的訊息
原始謠傳版本:
明天起到1/11不要傳任何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訊息圖片等,避免觸法。
剛剛 TVBS宣布, 12月31號晚上凌晨開始,所有的選舉民調,不管舊的、新的,都不能再傳,要罰五十萬,尤其「反滲透法」已通過,任何選舉文宣也請大家都不要再傳,也不要亂批評,請大家要小心!請提醒親朋好友及家人。
訊息說明:
這個 LINE 流傳的訊息有些問題,在時間方面:在投票前 10 日都不能有任何關於「民調」的報導、評論,另外投票(1/11)當天不能做助選拉票,包含像是用臉書或是 LINE。在規範方面:與「反滲透法」無關,選罷法規定早已實行多年。
簡單整理重點:
1. 民調資料不能再傳了。
2. 選舉文宣只要不涉及民調,是沒有問題的。
3. 投票日當天不能助選、拉票(包括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
4. 這主要是選罷法,實際上跟「反滲透法」沒有關係。
關於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對於第3、第4條的重點條文,是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捐贈政治獻金,供公投案的相關活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行為,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罰1000萬元以下罰金。

條文圖片整理:公視新聞網
中選會規範解釋:
自109年1月1日零時起至1月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之民調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而且,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2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均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 中選會宣布109年1月1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
資料來源:公視新聞 - 「反滲透法」立院三讀 民進黨人數優勢闖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