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LINE 流傳「校園攜毒免罰」、「校園內可以擁有5克的毒品,才被視同販毒」的訊息,甚至出現 50 克毒品的各種變形版本謠言。收到類似訊息的民眾真的不要被誤導了,訊息引述媒體報導連結,但卻被加入了個人觀點的錯誤解讀文字,有關單位也有出面解釋,即使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數量低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入刑的標準,同樣需要接受上開處罰,並無免罰之情形,收到不明訊息真的要多方注意!

原始謠傳版本:
民眾會收到這樣的圖片:

或是這樣錯誤的 LINE 訊息:

訊息說明:
法務部有出面解釋過,並後續發布新聞稿

教育部也有設計圖表解釋狀況:

有關單位解釋:
資料來源:中央社 - 立院三讀 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就有刑責
相關資料:法務部 - 「販毒零容忍」係政府一貫反毒的立場,重罪重懲,維護國民健康及社會治安。

曲解校園攜帶毒品免罰的謠言
原始謠傳版本:
民進黨已經通過了毒品條例了
校園內可以擁有50克的毒品,才被視同販毒。
台灣除了是(同性戀島)(愛滋病島)現在又增加了一個(毒品島)了
校園毒品零容忍遭封殺 藍委提嚴刑峻法被綠委阻攔 - 政治 -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217002605-260407
民眾會收到這樣的圖片:

或是這樣錯誤的 LINE 訊息:

訊息說明:
民眾除了收到 5 克的說法外,甚至還有 50 克的版本,修法是將過去的 20 公克修成 5 公克,從來沒有出現50公克這個數字。基於現行法律也沒有在看幾包的,只看總重量。立法院會於 2019/12/17 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5 公克以上者可處有期徒刑。
法務部有出面解釋過,並後續發布新聞稿

教育部也有設計圖表解釋狀況:

有關單位解釋:
條文修正的原貌:原條文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經表決後,三讀條文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關於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的修法,在審查報告中,根據司法院的意見,可以參考第 11 條部分:
有關第5項及第6項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自現行「20公克以上」,修正為「5公克以上」部分,目前少年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因尚非觸犯刑罰法律,係屬於少年虞犯事件,若依修正草案方向,少年如擬施用而持有超過純質淨重5公克之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將併合「觸法行為」,恐將大幅增加少年進入司法處遇之機會;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之1第1項規定,7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觸法行為由少年法庭依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兒童虞犯無需移送,兒童如被利用而持有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之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亦極可能因而進入法庭,恐使兒童提早被標籤化、牴觸兒童權利公約第40條司法最后手段性之意旨,敬請斟酌。
對於近期網路流傳的相關謠言,法務部也發布新聞稿澄清:「販毒零容忍」係政府一貫反毒的立場,重罪重懲,維護國民健康及社會治安。
為打擊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本部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修法,並於108年12月17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法重點為重懲毒販,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之刑度及罰金額度;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之刑度及擴大沒收、澈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
另針對國人關注新興毒品之散播問題,將處罰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入刑標準,由持有20公克以上降為5公克以上,即處以刑罰,擴大了4倍入刑範圍,以遏止新興毒品之流通散播,較修法前係採從重從嚴之處罰。
對於無正當理由持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應處以1萬元至5萬元之罰鍰,並須接受4-8小時之毒品危害講習,是即使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數量低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入刑之標準,亦須接受上開處罰,並無免罰之情形。
法務部也表示:對於傳述立法院此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修法為「吃毒品無罪」之言論,與事實完全不符,本部已責由法務部調查局就上開不實言論依法查處,呼籲民眾就此不實之消息,切勿任意轉傳,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中央社 - 立院三讀 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就有刑責
相關資料:法務部 - 「販毒零容忍」係政府一貫反毒的立場,重罪重懲,維護國民健康及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