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知道:
(1)近期酒駕修法是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三讀修正、1 月 28 日發布總統令、1 月 30 日正式生效。(2)在一般酒駕的部分,此次修法將刑度提高,但不代表「一定關」,法官仍需就個案來衡量,網傳訊息有誤解成分。
網傳「重要政令跟各位朋友宣導,111年1月28日酒駕法律已修改並即日施行......」的訊息。經查證,近期酒駕修法是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立法院三讀修正、1 月 28 日發布總統令、1 月 30 日正式生效,網傳訊息在關於日期的部分有誤;而律師指出,在一般酒駕的部分,此次修法將刑度提高,但不代表「一定關」,法官仍需就個案來衡量;在酒駕致他人死亡或受重傷的部分,若無減刑事由就須入監服刑。MyGoPen 提醒民眾,切勿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
關於111年1月28日酒駕法律的訊息?
原始謠傳版本:
重要政令宣導:
111年1月28日酒駕法律已修改並即日施行,新的規定重點:
1.酒駕未肇事移送法院,徒刑由2年升至3年以下(一定關),再加罰金最高30萬元。
2.酒駕肇事致人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一定關的),併科100萬元罰金。
3.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一定關),再併科罰金200萬元。
最重要是再犯的定義:
1.再犯定義由5年內升為10年內。
2.再犯者的科刑更重,致人死亡處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併科300萬元,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併科200萬元罰金。
上述罰金只是上繳國庫尚不包含賠償對方的金額。另酒駕累犯將會公布姓名相片及違法事實(真的是要身敗名裂),同車之人也一併裁罰6000至15000元。
總結:請我的親朋好友,真的不要酒駕,必須喝酒請務必找安駕或計程車搭乘返家,我們普遍生活並不是很富裕,只要一次酒駕被抓真的會傾家盪產,不得不防範!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一)以關鍵字初步檢索近期酒駕修法資訊,根據《華視新聞網》、《自由時報》2022 年 1 月 30 日報導指出,立法院臨時會於 1 月 24 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總統在 1 月 28 日發布總統令,1 月 30 日正式生效。
因此,網傳訊息「111 年 1 月 28 日酒駕法律已修改並即日施行」的說法並不正確。
(二)為釐清網路流言可能產生的疑惑,MyGoPen 請律師蕭縈璐說明此次酒駕修法重點,主要分成以下三點:
1. 一般酒駕:法定刑度由原本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的部分也由原本的「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提高至「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蕭縈璐解釋,本次修法雖將法定刑度提高,但不代表違反了「一定」會被關,法官仍須就個案來衡量,所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法院判決的刑度會落在「2 個月以上至 3 年以下」的範圍內。
而如果法院在個案中宣告「6 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可以易科罰金來替代有期徒刑之執行,所以雖然法定刑度提高,但不一定會被關。
另外,罰金的部分,法條是規定「得」併科罰金,也就是法官有裁量權,可以在個案中宣告併科罰金,也可以在個案中不宣告併科罰金,都是符合法律的規定。
2. 酒駕致他人死亡:法定刑度沒有變動,維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增加了「『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蕭縈璐表示,由於法定刑度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範圍內,所以如果沒有減刑事由,是要入監服刑的;但如果有減刑事由,有機會獲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符合緩刑要件時,可以有機會獲得緩刑而不用入監服刑。
而在罰金的部分,和一般酒駕相同,法條是規定「得」併科罰金,法官有裁量權,在個案中宣告或不宣告併科罰金都符合法律的規定。
3. 酒駕致他人受重傷:法定刑度沒有變動,維持「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增加了「『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蕭縈璐指出,由於法定刑度落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範圍內,所以如果沒有減刑事由,是要入監服刑的;但如果有減刑事由,有機會獲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話,依刑法第41條規定,是可以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無法易科罰金。
罰金的部分,和前述相同,法條是規定「得」併科罰金,法官有裁量權,可以在個案中宣告併科罰金,也可以在個案中不宣告併科罰金。
資料來源:
華視新聞網 - 酒駕刑責加重修法1/30起上路!未肇事最重判3年有期徒刑
自由時報 - 總統春節前發布 酒駕刑責加重新法今天生效
諮詢專家:律師 - 蕭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