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知道:
(1)網傳影片為中視新聞 2016 年 7 月的新聞報導。報導指出,麵粉中的「過氧化苯甲醯」(BPO)以及「偶氮二甲醯胺」(ADA),都是國內合法的添加物,但可能造成腸胃不適、肝臟負擔、增加小孩過動、誘發過敏等風險。(2)偶氮二甲醯胺屬於麵粉中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其加熱後產生的其中一種化合物胺基脲,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會增加母小鼠罹患腫瘤的機率,但公小鼠和大鼠則沒有。因此,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胺基脲會致癌,公告為第三級致癌物。
(3)過氧化苯甲醯在麵粉中屬漂白劑。根據台灣法規,它在麵粉裡作為漂白劑是合法的。而過氧化苯甲醯分解後,會變成「苯甲酸」;根據規定,苯甲酸是合法添加物,可以當做防腐劑,但法規中苯甲酸可使用之產品不包括麵粉。
(4)偶氮二甲醯在台灣、美國是合法添加物,在歐盟、澳洲、新加坡等地則是禁用。過氧化苯甲醯在台灣、美國屬合法的添加物,在歐盟則不准使用。
(5)食藥署表示,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均為台灣准許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也是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准許使用的麵粉改良劑。在合法且正確地使用情況下,並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網傳「麵粉摻增筋劑 多食易致癌」的影片訊息。此則訊息、相關報導在 2014 年就出現,並曾在 2016 年、2019 年時流傳。毒物科醫師表示,氮二甲醯胺屬於麵粉中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而其加熱後產生的化合物胺基脲,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胺基脲會致癌,公告為第三級致癌物;此外,偶氮二甲醯和過氧化苯甲醯在台灣、美國皆屬合法添加物,但在歐盟等地則是禁用。食藥署表示,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在合法且正確地使用情況下,並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麵粉摻增筋劑?吃麵包致癌影片?
原始謠傳版本:
麵粉摻增筋劑 多食易致癌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和通訊軟體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影片來源?
透過關鍵字搜尋,可以檢索到《中視新聞》YouTube 頻道在 2016 年 7 月 24 日發布的新聞報導「白皙有嚼勁 易致癌麵粉添加物做的?!」。比對該則報導和流傳內容,兩者為相同影片。
報導指出,麵粉中的「過氧化苯甲醯」(BPO)以及「偶氮二甲醯胺」(ADA),都是國內合法的添加物,使得麵包的外觀變得更好看,但 BPO 卻可能造成腸胃不適、肝臟負擔、增加小孩過動等風險,ADA 則是會誘發氣喘過敏。網傳「麵粉摻增筋劑 多食易致癌」,增筋劑是什麼?此說法有根據嗎?
(一)MyGoPen 採訪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顏宗海指出,偶氮二甲醯胺是一種食品添加物,在麵粉中可以當作漂白劑或品質改良劑。但其劑量有上限,根據食藥署規定,每公斤不能超過 45 毫克。
顏宗海說明,麵粉中的偶氮二甲醯胺加熱後會產生三種化合物,包括聯二脲(biurea)、脲唑(urazole)、胺基脲(semicarbazide)。在動物實驗中發現,胺基脲會增加母小鼠罹患腫瘤的機率,但公小鼠和大鼠則沒有。因此,世界衛生組織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胺基脲會致癌,公告為第三級致癌物。
另外,若是職業暴露到偶氮二甲醯胺,如有工人在工作中吸到偶氮二甲醯胺,可能會成為過敏原。
顏宗海表示,多年前,有國際新聞指出,當時美國連鎖速食店「Subway」的麵包因使用偶氮二甲醯胺,引起消費者擔心;偶氮二甲醯胺也會使用在瑜伽墊、橡膠等製品上。不過,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規定,在麵包、麵粉裡面添加偶氮二甲醯胺是合法的,可是在歐盟、澳洲等地則是禁用。
顏宗海說,偶氮二甲醯會引起討論,在於它在台灣、美國是合法添加物,可是在歐盟、澳洲、新加坡等地是禁用的。
(二)顏宗海說明,過氧化苯甲醯在麵粉中也算是一種漂白劑,根據台灣食藥署規定,其使用上限為每公斤不得超過 60 毫克。而過氧化苯甲醯也一樣,在歐盟是不准使用,但在台灣、美國屬合法的添加物。
顏宗海指出,過氧化苯甲醯會引起討論是因為,根據台灣法規,它在麵粉裡作為漂白劑是合法的;而過氧化苯甲醯分解後,會變成「苯甲酸」。根據規定,苯甲酸是合法添加物,可以當做防腐劑,很多品項都可以使用,可是在法規中苯甲酸可使用之產品不包括麵粉。
顏宗海表示,由於食藥署規定苯甲酸不能使用在麵粉上,但還是准許過氧化苯甲醯用於麵粉,而過氧化苯甲醯加熱後會變成苯甲酸,因此引起很多討論。
顏宗海也說,麵粉中的食品添加物應會受到衛生主管機關的管理,而每個國家對於麵粉的添加物也都有不同的管理方式。
(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增筋劑」的成分為化學名 azodicarbonamide(ADA),中文翻成「偶氮二甲醯胺」。有關偶氮二甲醯胺,食藥署有對外闢謠說明,在合法正確使用下對人體並沒有危害。
進一步檢視食藥署在 2020 年 5 月 6 日時於「食藥闢謠專區」發布的公告。該公告指出,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均為台灣准許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也是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准許使用的麵粉改良劑。
食藥署提及,台灣對於食品添加物管理,是採正面表列方式,並訂有使用的食品範圍、限量以及規格標準;在合法且正確地使用情況下,並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檢視食藥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網站,偶氮二甲醯胺可使用於麵粉,用量為 45mg/kg 以下,過氧化苯甲醯的用量限制則是 60mg/kg 以下。
(三)MyGoPen 在 2019 年曾在查核報告中指出,此則訊息在 2014 年就曾流傳過,到了 2019 年則是加上 2016 年的新聞報導後重新流傳。2014 年時,食藥署也曾澄清「偶氮二甲醯胺」為合法食品添加劑,為國際間包括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准許使用之麵粉改良劑。
資料來源:
中視新聞 - 白皙有嚼勁 易致癌麵粉添加物做的?!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偶氮二甲醯胺
CNN - Subway to remove 'dough conditioner' chemical from bread
Azodicarbonamide (ADA)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過氧化苯甲醯
Substances Added to Food (formerly EAFUS) - BENZOYL PEROXIDE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苯甲酸
有關網路流傳「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這是真的嗎?
專家諮詢: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 - 顏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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