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知道:
(1)傳言提到「食管局」規定,但臺灣並沒有食管局這樣的單位,傳言說法錯誤。(2)傳言提到「食管局規定只有蒸餾酒可以標無期限」,但酒類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並非衛福部食藥署,傳言說法錯誤。
(3)《食安法》規定,包裝食品強制標示「有效日期」,普洱茶也不例外,食藥署呼籲民眾「過期食品不要吃」。
網傳「茶葉會過期嗎?」影片,片中提及「理論上茶葉其實沒有保存期限」,還以普洱茶為例,「期限過了其實是可以喝的」、「老味、陳味就出來了,味道還不錯」。但食藥署提醒,只要是在臺灣販售的包裝食品,「依法」都必須強制標示有效日期,普洱茶也不例外,提醒民眾不要購買、食用沒有標示有效日期,或是有效日期已經過期的普洱茶,以免發生食物中毒或身體不適。
網傳影片:茶葉會過期嗎?
原始謠傳貼文版本:
茶葉過期還能喝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傳言提到「食管局規定,只要入口的東西,全臺灣只有一個東西可以標無期限、蒸餾酒」,但 MyGoPen 查詢相關具公信力資料,台灣並無「食管局」這樣的單位,根據《食安法》的規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也就是說,在中央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地方就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衛生局,臺灣的中央、地方都沒有「食管局」。臺灣沒有食管局 酒類歸財政部管轄
食藥署回覆 MyGoPen 表示,根據《菸酒管理法》第 2 條的規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食藥署並非酒類的主管機關。
傳言提到「理論上來講,茶葉其實沒有保存期限」。MyGoPen 致電諮詢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他表示只要是在臺灣販賣的食品,依據《食安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的規定,只要是「包裝食品」就必須標示有效日期,茶葉也是食品的一種,所以即使是普洱茶的茶磚、茶餅,或是任何的包裝茶葉,都涵蓋在《食安法》的規範內,民眾買茶葉的時候,也可以查看相關的標示有沒有確實標出有效日期,如果沒有、就可以向食藥署的 1919 食安專線檢舉,或是向地方衛生局檢舉也可以。包裝食品強制標示有效期限
傳言提到「只要保存得當,放在陰涼乾燥處,其實放個五十年、一百年都沒有問題」。由於民眾常有真空包裝可以儲存比較久、比較耐放的想法,鄭維智表示,茶葉是不是需要真空包裝、或是怎樣包裝最適當,法規上並沒有特別要求,要如何包裝、有效日期多久,業者必須自行評估產品的特性、包裝的技術、以及產品開封後怎樣儲存等等,一般業者所講的有效日期都是指在完整包裝的情況之下可以保存多久,一旦開封,有效期限就會縮短中,食藥署訂有《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提供相關資訊給業者作為參考。
MyGoPen查詢《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相關定義為:
【保存期限】: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例如「保存期限:二年」。
【有效日期】: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〇年〇月〇日」。各國標示規定不同 賞味期限無法證明則應視為有效日期
由於傳言特別提到普洱茶,臺灣流通的普洱茶以中國進口居多,該指引也提到進口包裝食品的日期標示問題,因各國法規要求不同,而有不同的標示意義,例如「use by」和「expiry date」,與國內的「有效日期」定義相似;另外,「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則表示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因此,食品業者在標示進口食品有效日期時,只有在能請製造商提供足以佐證相等於我國「有效日期」定義的相關資料,才可於包裝上標示與原包裝上標示的「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日期不同的「有效日期」,如果無法提供足以佐證相等於我國「有效日期」定義的相關資料,則「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日期則應視為「有效日期」。
鄭維智強調,依食藥署的政策立場及宣導觀念都是「有效日期之後的產品就是盡量不要食用」;食物的保存期限是食安的重要關鍵之一,超過效期就不要吃,而即使在保存期限內消費者吃了之後發生類似食品中毒,或是身體不適的狀況,都可以保留剩餘的檢體,向地方衛生局通報,利用檢驗來釐清責任歸屬。鄭維智提醒民眾,保存期限雖然不是食安完全的、絕對的因素,後續可能包括流程出問題、操作不當等等,必須綜合各種條件,但在保存期限內食用肯定比較安全。普洱茶是微生物「後發酵」而成
由於食藥署的《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還提到,業者對有效日期的評估方法包括滅菌方式、製造銷售等過程的溫度、濕度、微生物學分析等等。而根據農業部澄清專區的宣導,「普洱茶是經過微生物『後發酵』的茶類,後發酵過程中,如果製程不當,可能受到黃麴黴菌汙染」,「普洱茶分為『普洱生茶』及『普洱熟茶』,普洱生茶係經自然陳化 (緩慢後發酵)製成,普洱熟茶採用濕熱渥堆方法(快速後發酵) 製成」。農業部甚至以茶改場檢驗普洱茶生菌量是否符合衛生標準為例,提醒民眾「所有茶類」都須貯藏於低溫、低濕環境,並非僅限於普洱茶類,各種茶類即使不像普洱茶是經過微生物後發酵,但如果貯藏於不當環境,還是會受到具毒害的微生物汙染,都有危害健康的虞慮。結論
傳言提到「食管局規定只有蒸餾酒可以標無期限」,但臺灣沒有食管局這種單位、酒類也不歸食藥署管轄。
食藥署表示只要是在臺灣販售的包裝食品,依法都必須標示保存期限或有效日期,普洱茶也不例外,民眾購買時應認明標示、在期限內食用,傳言「普洱茶沒有保存期限」,「過了二年,老味、陳味就出來了,越放越陳」等說法為錯誤資訊。普洱茶利用黑麴黴等微生物發酵,製程中對各種微生物的控制、以及後續滅菌等工序都非常關鍵,且臺灣氣候溫熱潮濕,保存包括普洱茶在內的各種茶葉都要特別小心。
衛教資源:
台美檢驗 - 有效日期與食品安全,各國效期標示方式
食藥署 - 有效日期前的食物,食用上一定安全,這是真的嗎?
農業部 - 網路上有甚多普洱茶致癌的說法,眾說紛紜,是否真有此事?
諮詢專家:
衛福部食藥署 食品組副組長 - 鄭維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