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知道:
(1)網傳訊息自 2022 年即在網路上流傳,裡面提及的貪汙金額與相關罰則,並無規範在越南的《反貪腐法》中。(2)越南《刑法》收賄罪規定,最低須達 10 億越南盾(約新台幣 130 萬元)以上的金額,才會處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網傳「越南嚴查貪腐」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在越南如果官員或公務人員貪污 50 萬越南盾(約新台幣 653 元),就會被判刑入獄;如果收賄超過 2 億越南盾(約新台幣 25.7 萬元),則可判處死刑。經查證,越南 2018 年頒布的《反貪腐法》並無規定收多少錢要關多久,而是根據越南《刑法》 的侵占財產罪、收賄罪等處罰,挪用或賄賂 10 億越南盾(約新台幣 130 萬元)以上金額之人,才會判處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網傳訊息描述的貪污金額不正確,對於罪責內容也有所誇大,與事實不符。
越南貪污可判死刑?
原始謠傳版本:
轉載; 越南 反貪腐 雷厲風行 公務員若貪污RMB ¥ 6萬 (NT$ 25萬)槍斃 離職退休的追究到底 檢舉屬實,獎金=貪汚款3,000倍 若是在咱詐騙集團政府實施.... 刑場要架機關槍才夠用 人民發大財!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以網傳影片口白「越南这次太敢玩了」在影音平台抖音上搜索,可以找到許多內容相似的影片,大約於 2023 年 6 月初頻繁出現,呈現方式多為一個人念口白,但沒有附上消息來源或背景資訊。
若是以「越南、反貪」等關鍵字搜索,會發現臉書在 2022 年 5 月底即出現類似的貼文,大致都是強調新法規定,收賄 50 萬越南盾(約新台幣 653 元)即可判刑入獄;如果收賄超過 2 億越南盾(約新台幣 25.7 萬元),則可判處死刑。由此可知,網傳影片的內容,至少於 2022 年即在網路上流傳。影片內容真實性?
在 Google 上搜索「Vietnam public employee、declare asset」,可以找到「越南法律網」 2021 年 1 月 4 日的報導,提到依據 2020 年底通過的《 Decree No. 130/2020/NĐ-CP 》法令,所有官員及公務人員必須在 2021 年第一季完成資產申報,其中有提到這是依據 2018 年發布的《反貪腐法》( chống tham nhũng )。
根據「法律圖書館」( THƯ VIỆN PHÁP LUẬT )的公開資料, 越南國會在 2019 年及 2021 年有針對《反貪腐法》進行修訂和補充細則,而搜尋其他與政府反貪腐相關的法律,並無找到其他結果,推測網傳訊息提及的法律,應該就是 2018 年推出的《反貪腐法》。
實際檢視法條內容,第一章第 2 條〈貪腐行為〉,提到範圍包括侵占或濫用職權侵占財產、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謀取私利、濫用職權影響他人獲利等;第 3 條〈名詞解釋〉,則有提及法條規範的人員包括政府幹部、公務員、軍士官、國營事業代表等。
不過整部《反貪腐法》看下來,並無出現貪汙多少錢要關多久的法條,也就是沒有看到相關刑責的部分,僅在第 92 條〈貪汙人員的處置〉規定「對有本法第 2 條規定的貪污腐敗行為的人員,視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情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給予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可知,違反《反貪腐法》可依刑法究責,目前越南使用的是 2015 年 11 月頒布的《刑法》,第 40 條〈死刑〉( Tử hình )有列出貪汙罪中「特別嚴重的犯罪份子」,可處死刑;不過但書也提到,因貪汙罪被判處死刑定讞的人,如果主動退回四分之三不法所得,就不能執行死刑,而是改為無期徒刑。
(補充:越南刑法規定,特別嚴重犯罪是指最高刑責在 15 年以上、20 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越南貪污罪實際刑責?
至於貪污罪罰則,比較相關的法條是:
第 353 條〈侵占財產罪〉( Tội tham ô tài sản )第 4 項規定「挪用價值 10 億越南盾(約新台幣 130 萬元)或以上之金額」及「造成 50 億越南盾(約新台幣 650 萬元)或以上財產損失」者,應處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 354 條〈收賄罪〉( Tội nhận hối lộ )第 4 項規定「賄賂價值 10 億越南盾或上之金額、或其他物質利益等」及「造成 50 億越南盾或以上財產損失」者,應處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 355 條〈濫用職權侵占財產罪〉( Tội lạm dụng chức vụ, quyền hạn chiếm đoạt tài sản )的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並無死刑之規定。
此外,上述三條法律的第 1 項都有列出,最低刑期( 2 年至 7 年有期徒刑)的金額是 200 萬越南盾(約新台幣 2600 元), 200 萬越南盾以下是紀律處分。由此可知,網傳訊息提到「收賄 50 萬越南盾要被關、超過 2 億死刑」的說法,與越南現行刑法不符。舉報貪污拿 3000 倍獎金?
網傳影片還有提到一個重點,舉報貪汙收賄者,最高可以領取當月最低收入的 3000 倍獎金。
在《貪污法》第 68 條規定「對檢舉貪腐行為有功之人員,依法給予表彰和獎勵」;第 65 條則提到「貪腐行為檢舉之受理,應當遵守檢舉法」。
《檢舉法》是指《 25/2018/QH14 法令》,其中第 62 條〈表彰〉規定「舉報人如實積極配合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查處、預防和處理違法行為者,依法給予獎勵。」
上述可知,《貪污法》和《檢舉法》都有條目列出應給予舉報人獎勵,但是並無明文規定金額或種類,網傳「舉報者可領 3000 倍獎金」的說法,並無事實依據。結論
總結來說,網傳訊息是自去年 5 月即在網路上流傳的謠言,多為誇大不實的內容,影片中提及的貪污金額與相關罰則等,也與越南現行法律不符,網傳訊息不正確。
資料來源:
LawNet -
Vietnam: Officials and public employees must declare assets and income right in the first quarter of 2021
Nghị định 130/2020/NĐ-CP về kiểm soát tài sản, thu nhập của người có chức vụ, quyền hạn trong cơ quan, tổ chức, đơn vị
chinhphu.vn -
Luật số 36/2018/QH14 của Quốc hội: Luật phòng, chống tham nhũng
Nghị định số 59/2019/NĐ-CP của Chính phủ: Quy định chi tiết một số điều và biện pháp thi hành Luật Phòng, chống tham nhũng
Nghị định số 134/2021/NĐ-CP của Chính phủ: Sửa đổi, bổ sung một số điều của Nghị định số 59/2019/NĐ-CP ngày 01 tháng 7 năm 2019 của Chính phủ quy định chi tiết một số điều và biện pháp thi hành Luật Phòng, chống tham nhũng
PHÒNG, CHỐNG THAM NHŨNG
THƯ VIỆN PHÁP LUẬT -
HÌNH SỰ
TỐ CÁ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