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知道:
(1)食藥署表示,台灣目前進口美國活體豬,並沒有直接進入台灣屠宰場宰殺之情事,而是作為繁殖種豬使用。(2)進口豬肉製品不論是否有加工,只要不是在台灣屠宰場屠宰,都必須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國)」。
網傳「美國萊豬終於找到了」的訊息,內容聲稱美國活體豬只要在台灣宰殺,就可以洗產地變成台灣豬。經查證,台灣目前進口活體豬是做為繁殖種豬使用,沒有輸入美國活體豬直接進入屠宰場宰殺的情事;防疫署表示,這些種豬又分為純種豬與非純種豬,一頭要價十幾萬台幣,加上運輸費用,成本相當高,不會有業者以此作為豬肉販售。現行法規規定,只要是進口豬肉製品,無論有無加工,都必須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國)」。網傳訊息提到有關「進口美國活體豬屠宰成為台灣豬」的說法是假設情境,與實際狀況不符。
台灣進口美國活體豬製成豬肉?
原始謠傳版本:
拜這次巴西蛋之賜,扯出案外案。
一直失蹤的美國萊豬終於找到了,原來是政府准許他們標誌成台灣製。
意外踢爆「美豬失蹤」恐怖真相?!媒體人轟食藥署開後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20230922000024-260407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檢視網傳訊息所附連結,可以找到《中時新聞網》2023 年 9 月 22 日的報導《意外踢爆「美豬失蹤」恐怖真相?!媒體人轟食藥署開後門》,內文引用張姓媒體人於 9 月 21 日在其個人臉書上的貼文,經檢視後確認即為網傳訊息原始出處。網傳訊息實際狀況?
有關「美豬可以合法洗產地」的傳言,衛福部食藥署於 2023 年 9 月 24 日發布新聞稿,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不論進口或國產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原產地(國)應以其屠宰地(國)為據。
食藥署 2020 年發布的《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問答集》,Q1 到 Q4 即為近期新聞稿的內容,其中 Q4 有舉例「食品原產地標示」與「食品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同之處,如果台灣加工製造的豬肉鬆產品,豬肉原料來自澳洲,則必須標示該食品「原產地(國):臺灣」、「豬肉原產地(國):澳洲」。
而《問答集》Q6 提到「豬隻從美國進口來台屠宰,其原產地會標示台灣嗎?」食藥署表示:(1)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來源之原產地,以豬隻屠宰國為認定標準;(2)如果豬隻在 A 國飼養後,在 B 國進行宰殺,最後外銷至我國,其豬肉原產地 B 國;如果豬隻在 A 或 B 國飼養,在我國進行宰殺,其豬肉原產地為台灣。
傳言因此推論「在美國飼養的豬隻,在台灣宰殺,其豬肉原產地將標示為台灣」,不過食藥署 9 月 24 日的新聞稿也提到「台灣並沒有輸入美國活體豬直接進入屠宰場宰殺的情事,經查少量進口的活體豬是做為繁殖之種豬使用。」
如果業者沒有按照規定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可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及第 25 條,處新台幣 3 萬至 300 萬元;如果業者標示不實,則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處新台幣 4 萬至 400 萬元。
上述可知,如果美國活體豬由台灣屠宰場處理,確實能將原產地標為台灣,但目前為止並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傳言為假設情境,並非實際情況。進口活體豬的用途?
有關進口活體豬問題,MyGoPen 實際致電詢問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徐榮彬副署長。徐榮彬表示,台灣目前從美國進口的活體豬是種豬,一年大概會近幾百頭,因為國內業者每年都會更新繁殖用的種豬,而種豬又分為純種豬與改良過的非純種豬。
徐榮彬表示,這些種豬的價格高,一頭都要新台幣十幾萬元,不可能宰殺當作食用豬肉,而且種豬的味道也不好;此外,如果要進口活體豬到台灣宰殺,運輸過程也相當麻煩,出了吃喝、排泄,還要準備空調等設備,再加上運費,成本非常高,一般業者不會這麼做。「洗產地」議題時序
網傳有關「洗產地」的討論,大多是從「液蛋是否屬於實質轉型」的議題去延伸,根據《中央社》 2023 年 9 月 20 日的報導,台灣當時有 2 業者的進口液蛋產品因產地標示為台灣,被依法送辦;2 業者後來表示,他們是接獲農業部中央畜產會指示,將產地標示為台灣。
農業部陳駿季次長受訪時表示,蛋變成冷凍液蛋,過往認為屬於食品加工的「實質轉型」,製造地可標示為台灣,後來詢問衛福部食藥署,似乎不適用實質轉型,所以 7 月多通知加工廠調整。
食藥署於 9 月 20 日發布新聞稿,提到「液蛋產品係殼蛋僅經洗蛋、挑選、打蛋、分離、殺菌及包裝等製程,依據財政部與經濟部會銜公告「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 7 條第 3 項,未改變食品本質,非認屬實質轉型,原產地標示應依其原料來源國標示之。」
中央畜產會於 9 月 21 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一開始對於實質轉型認定的規定解讀上有落差,因此造成業者標示產地方式有誤,造成社會疑慮,畜產會對此向社會大眾致歉。」並提到這批產地標示錯誤的冷凍殺菌液蛋,從 6 月到 7 月底送出加工,沒有流入市面。
農業部也於 9 月 21 日發布新聞稿致歉,表示「中央畜產會因其對標示方式認知誤解所生爭議,農業部有監督失周之處,再次向社會大眾表示歉意,也會督促畜產會後續應加強輔導業者正確標示。」並提到農業部已對此展開調查,該檢討的就檢討、該懲處的就懲處。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 9 月 22 日在其個人臉書發布貼文,提到「實質轉型」以蛋來說,殼蛋跟液蛋都不是,而做成滷蛋、茶葉蛋、糕餅...等產品就算實質轉型。不過在與專家討論後,滷蛋、茶葉蛋等維持蛋原型的實質轉型品項,將以試辦輔導的方式,讓廠商標示蛋原產地,減少民眾疑慮。
貼文也提到,有幾個特殊狀況是即使實質轉型後仍要標示材料原產地的,就是豬肉、牛肉、以及現場調製的茶跟咖啡。以豬肉來說,做成肉鬆、香腸後,屬於實質轉型,但仍會在包裝上載明使用的豬肉原產地。結論
總結來說,台灣目前進口的美國活體豬是做為繁殖之種豬使用,並沒有進口活體豬到台灣屠宰場宰殺的情況。
資料來源: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食藥署重申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
《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問答集》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22、§ 25、§ 28
三立新聞網 - 真有進口活體美豬!防檢署曝數量、用途 2原因洗產地划不來
中央社 - 食藥署:液蛋未改變本質、不屬實質轉型 應依比例註明所有產地
ETtoday 新聞雲 - 抓到了!進口蛋竟標示國產 台中2液蛋業者:依中央畜產會指示
衛生福利部 - 食藥署說明液蛋產品產地標示規定,並更新輔導及稽查進度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 【澄清稿】畜產會重申冷凍液蛋均在有效期限且未流入市面 產地應標示來源國 將加強輔導業者(112.09.21畜產會)
農業部 - 畜產會指導業者液蛋標示產地標示錯誤 農業部再次致歉,並調查督導不周責任
Facebook - 王必勝
諮詢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副署長 - 徐榮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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